摘要
就目前来看,两种公有、高度集中和行政色彩较浓的土地所有和配置制度,与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发生了尖锐的冲突,特别是土地集体所有的虚无性衍生出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据此,本文提出了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框架性安排:土地的两种公有制并轨,国家拥有所有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分解国家所有的占有、使用、处置等权力,实行较长的使用年期财产权制度,农民和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年期财产与社会保障挂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管理主要用来弥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缺陷。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33-35,共3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