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价的合理性问题在思想界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相对论者大都否认评价的合理性问题的存在,认为评价的合理与否是一个不可选择的命题。本文认为音乐审美价值是具有客观性的,这决定了音乐审美评价的合理与否是可以作出判断的。音乐审美价值的客观性不同于自然事物的客观性。音乐审美价值的客观性在纵向上体现为历史文化的客观性,横向上体现为类价值观。音乐审美评价中的类价值观的标准体现为感性丰富的有序性,突破与创新,表演、创作技术与精神性内涵等特征。音乐审美评价的合理性模型体现为“真”、“美”、“善”三个层次,即合事实、合逻辑、合目的三个层次。
出处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77-83,109,共8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