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坚持到位与创新 行使人大监督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经过20多年的监督工作实践,创造了不少新的监督形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轨道。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作者 张启胜
出处 《江淮法治》 2003年第7期34-3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