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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让与的标的物 被引量:27

On Subject Matter of the Assignment of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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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债权让与的标的物是债权 ,包括将来产生的债权。在中国大陆民法上 ,债权具有让与性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以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为标的物 ,其让与合同无效。以在性质上无让与性的债权作为让与合同的标的物 ,合同的效力如何 ,应做类型化的考虑 ;此类债权若经债务人同意 ,可以转化为有让与性。当事人禁止让与的约定 ,其效力如何 ,存在有效说、无效说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的分歧 ,中国大陆民法宜采取后者。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5期9-14,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46

  • 1《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2日,第5版,《现在开庭》栏目.
  • 2史尚宽.《民法总论》[M].,1980年自版.第42页.
  • 3[德]曼弗雷德·沃尔夫 吴越 李大雪译.《物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87页.
  • 4谢在全.《民法物权》上册,第64页.
  • 5星野英一.《民法概论》Ⅱ(1980).[日]我妻荣.《日本物权法》,有泉亨修订,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53页.
  • 6高岛平臧.《物权法制的基础理论》,敬文堂1986年版,第69页以下.
  • 7洪逊欣.《中国民法总则》,1981年第11版,第288页.
  • 8D.50, 17, 85; Emmerich, s.5.第57页以下.
  • 9Larenz.Schuldrecht.Bd.I.Allgemeiner Teil 1976.11.a.88.
  • 10See Patriek.S.Atiyah, The Rise and Fall of Freedom of Contract, Clarendon Press, 716(1979). p.778,771.

共引文献133

同被引文献315

引证文献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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