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审判权作为国家的司法权 ,属于公权力 ,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一切活动的根据 ,而民事诉权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则属于私权 ,是其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二者之间对立统一于每一个具体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权的行使 ,直接关系到对当事人民事诉权的保护 ,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应当寻求一个平衡点 ,以做到对它们充分、切实、有效的保障。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5期138-141,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