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改革 ,离不开足够的经济保障 ;司法独立 ,必需有可供司法机关独立支配的经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司法改革缺乏厚实的经济支撑。司法经费由省库拨付时 ,深受地方行政势力牵制 ;1 94 1年以后 ,改由国库拨付 ,适逢国难当头 ,经费难以及时到位 ;抗战胜利后 ,又值恶性通货膨胀 ,经济全面崩溃 ,司法经费朝不保夕。地方行政干预司法 ,妨害了司法独立 ;司法经费不足 ,降低了司法人员的生活待遇 ,影响他们安心本职工作 ,操守有亏者则会利用经费管理漏洞 ,上下其手 ,弄法害民。经费问题既是国民政府司法改革的瓶颈和司法独立的障碍 ,也是司法腐败的渊薮之一。如何处理好司法经费与司法改革的关系 ,南京国民政府留下的经验教训 ,当今社会足资为鉴。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53-160,共8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