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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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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研究保险合同的成立,就必须首先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与普通合同相比,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的法人。而投保人则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作者 陈爱军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当代法学》 2003年第9期122-124,共3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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