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解决我国国民经济与证券市场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是,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并在沪深股市竟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要改进国家对公司的控制模式,分离主动表决权与被动表决权,制定《国有股被动表决权行使法》。形成国家依法监管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政企关系,找到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实现的有效形式。
出处
《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