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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在全省实行林木采伐伐前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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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配合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善林业采伐管理,省局决定自2003年4月1日起,对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场的林木采伐,农村集体的林木采伐,其他单位的林木采伐均实行伐前公示制。个人林木的采伐无须伐前公示。
作者 张卫强
出处 《河北林业》 2003年第2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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