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举报是公民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报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举报人可以自由选择举报方式,拒绝直接充当证人,署名举报人具有优先知情、申请和获得保护、将功补过、获得补偿与报酬等权利。《举报法》是调整举报人与举报受理机关之间在举报活动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主要作用在于规范举报受理机关的行为。制定《举报法》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68-70,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