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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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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执裁时,一般遇到召请裁判的牌分两种:一是规则上明确规定的,需当场马上处理的,如越序、罚张、藏牌等等;另一类则是需要裁判长根据规则、桥牌常识等分析判断处理的问题,如迟疑、疏于提示等,即一般所称判例的那一类。有些裁判,包括运动员,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比较着急。
作者 赵东坡 徐明
出处 《桥牌》 2004年第2期22-22,32,共2页 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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