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李离伏剑”谈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李离是春秋战国时期执掌晋国刑狱的大法官,由于误听下属不实之辞而错杀了人.于是,他把自己拘禁起来,请求死罪.晋文公说:"官职有贵有贱,所处的刑罚也有轻有重,下属官吏有罪,不是你的过错."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并没有让位给下属;我领取的俸禄多,也没有下属分享利益.现在我误听失察,错杀了人,却把责任推给下属,我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道理."
作者 韩朝晨
机构地区 滨海县委组织部
出处 《党政论坛》 北大核心 2003年第7期42-42,共1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