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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村官”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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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6月16日《南京日报》报导,该市的“村官”队伍中“已经出现上千名老板”,而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到2004年底,“所有的村官都要创办自己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当上老板”。6月11日的该报还以《村官两年内不当老板要辞职》为题在头条位置报道了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工委书记“下硬指标”的消息:从现在起到明年底。
作者 奚兆永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
出处 《红旗文稿》 2003年第1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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