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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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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灵璧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被告某村民委员会及王甲、王乙被判在3日内将所争议的1.95亩土地交还原告王某,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500元。
出处 《江淮法治》 2003年第10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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