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半个多世纪以来 ,人民调解制度在解决纠纷 ,缓解社会冲突 ,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但是 ,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 ,治国方略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型 ,使社会结构 ,社会成员的心理结构 ,乃至纠纷解决的行为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在发展 ,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东西 ,在新形势下未必行得通。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人们都已知到了应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改革的步步深入 ,使得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的不适应性日益显现 ,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尽快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成为近年来法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3年第10期68-71,共4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