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联邦的水权 ,既不是指水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也不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更不是指水储存 (量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而是指水体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总和。具体内容包括水体所有人对水体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能。水体所有权形式为三种 ,即水体国家所有权、水体地方所有权和水体私人所有权。水体使用权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提供使用之水体依法进行利用 。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31-136,共6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