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我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的咨询电话,称她的丈夫一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现在提出和她离婚的要求.她听说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所以要求她的丈夫给予她一定的经济赔偿.她的丈夫没有同意,因此她想就此事起诉,但是法院要求她证明她丈夫的过错.她询问公证处能不能为其收集证据帮助她举证.我回答说不能,因为公证处没有调查权.她又问我,知不知道现在有一些私家侦探可以帮助收集证据,通过他们取得的证据是否有用.我说私家侦探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所以他们收集的证据法院很可能不认可.
出处
《中国公证》
2004年第1期13-14,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