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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管理政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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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7月1日起,抗菌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1月1日起,抗肿瘤药、激素类(避孕药除外)处方药等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7月1日起,治疗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12月31日以后,实现全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在药师指导下使用。
出处 《中国执业药师》 CAS 2004年第2期14-16,共3页 China Licensed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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