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市批发市场销售的大米 食用油全都合格 均可放心食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北京市质监局近日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年大米监督抽查检验细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534—1986《花生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13103—1991《色拉油卫生标准》和GB2716—19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对北京市部分批发市场销售的大米和食用油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大米检验项日包括汞、砷、铅。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4年第1期D007-D00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