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在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完善金融监管内容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近十多年来,金融监管在规范现场检查、整顿金融秩序、健全有关监管法律和规章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可以说,我国的金融监管正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在具体的监管操作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金融监管法制建设滞后使金融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受到严重的制约,健全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课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56-59,共4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