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 3年 ,中国颁布新商标法以取代之前带有强烈半殖民地性质的《商标注册暂拟章程》 ,意味着结束海关代管商标注册的局面。此事直接关系列强在华利益和特权 ,所以遭到列强和各国商会的极力反对和一再无理干涉 :公使团提出承认商标法的重要条件是聘用外人为助理 ;商会提出由列强参与、“共同管理”中国商标行政 ,并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政府外交。而中国政府在中外交涉过程中有抗争有妥协 ,最后采取折衷办法 ,同意向万国商标联合会聘请专家为顾问。尤为可贵的是 ,中国商会和商人也以外交后援的方式参与这次中外交涉。可以说 ,关于 1 92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58-61,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