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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先锋队”的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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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大对党的章程作了部分修改,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进一步阐述了党的性质,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党章作这样的修改,其理论和现实根据是什么,具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作者 阎志民
出处 《理论与实践》 2003年第7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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