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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辜者免受法律惩罚——一位律师为武平特大系列投毒案辩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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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5月15日,本来阴了近半个月的天竟然在上午8时许骤然开朗,太阳冲破乌云,阳光溢射大地。这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武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宣判:刘日太无罪释放。之后,新华社发了一篇《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福建一“死刑犯”当庭释放》的通稿。
作者
黄家焱
机构地区
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
出处
《人权》
2003年第6期31-37,共7页
Human Rights
关键词
武平县
福建
特大系列投毒案
辩护律师
刘日太
无罪释放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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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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