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金融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而自发形成了混业经营的格局。但是,由于金融监管能力的滞后,混业经营带来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和潜在的巨大金融风险。实行分业经营是形势所迫。我国的金融分业经营一开始就面临着国内外的巨大压力,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不得不有所突破,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正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有效形式,但它仍受到体制因素的约束,潜藏着许多不确定性。
出处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17-21,共5页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Financial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