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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赋予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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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着三大问题:一是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弱化,成为政府街道的延伸组织;二是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变成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行政性工作和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事情;三是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在无限扩大,而且社区居委会的权力不明确。这些问题不解决。
作者 金仁增
出处 《社区》 2003年第20期23-23,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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