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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计划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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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谈到未来社会总产品分配时,强调消费资料在分配给个人之前需要扣除“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还要扣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这就是说,早在1895年,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济贫事业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并且把社会福利事业做为宏观分配计划的组成部分。一百多年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西欧北欧一些国家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尽管在理论和实践中遇到了困难和争论,但从保障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角度看,有许多值得研究和借鉴的东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作者 王绍顺
机构地区 国家计委研究所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1-4,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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