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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可否向村民筹集公益事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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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为保证农业生产旱涝保收,县里批准我村修建一座小型水库。由于村里的资金不够,村委会决定向每位村民集资30元。然而,村委会的决定遭到了一部分村民的反对。请问,村委会是否可以向村民筹集公益事业经费?读者史有宽史有宽同志: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在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时,必须符合村民的意愿。
出处 《新农村》 2004年第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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