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司法本质上是一种判断,也即对纠纷的事实以及法律的运用进行审查判断.法官(judge)一词作动词用即指判断、评价、裁判,在汉语中法官又被称为判官推事.马克思也曾表达相同的思想,他认为:"法律是普遍的,应当根据法律来确定的案件是单一的.要把单一的现象归结为普通的现象需要判断."(<马克思全集>第一卷,第76页)很明显,按马克思的理解,司法就是进行判断,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就是进行判断的具体表现.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3年第7期5-9,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