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湖南省上市公司经营者激励与公司绩效机理研究 ,指出湖南省上市公司绩效、规模、经营者持股和年度报酬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究其原因 ,是因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么属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合二为一的内部人控制 ,要么是属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相分离的“政企不分” ;但不管属于哪种情况 ,它们共同的弊端就是没有科学的激励、绩效机理理论指导和合理。
出处
《求索》
CSSCI
2003年第5期18-20,49,共4页
Seeker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资助项目(OIJD790 0 2 1 )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