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调整梧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2002]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梧州市郊区,设立梧州市长洲区。长洲区辖原郊区长洲镇及龙湖镇的新兴、龙新、平浪3个村,同时将蝶山区的新兴二路居委会、龙山里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一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二居委会以及苍梧县倒水镇划归长洲区管辖。长洲区人民政府驻新兴二路。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48-48,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