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大银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12月27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决定,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点评:三大银行法的出台,中国金融业改革成果获法律肯定,标志着中国金融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三大银行法的修改和制定,所遵循的原则是从法律上分清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为这两个机构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留下空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三部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中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三部基本大法。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04年第1期27-28,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