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的重要任务.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科学合理地设置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成为充分、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组织保障.十六大报告指出: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物相分离.高检院在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检察机关要减少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行政色彩,增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笔者结合多年的检察实践,就如何科学设置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略陈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