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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 促进财政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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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中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潮州市从1996年开始对全市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县(区)收入,理顺了市与县区财政分配关系,保证市县两级政权都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基本实现了财政收入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调动了市、县两个积极性。新体制确保县、区的既得财力、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作者 朱智朝
出处 《广东财政》 2003年第12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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