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起诉决定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我国公诉转自诉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强化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没有从实质上破坏不起诉的效力。应当限制被害人滥用自诉权以维护不起诉的稳定性。法院对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判决应当尊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公诉转自诉案件的适用范围应当以刑事诉讼法第 1 70条而不是第 1 4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32-135,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