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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正当性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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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化后纷争不断 ,有的论点称该罪“违法” ,似乎从根本上怀疑该罪的正当性。而刑法的正当性问题又是刑法存在的最根本前提 ,如果没有了正当性 ,刑法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典型的不作为犯罪 ,其行为主体的作为义务———“说明义务”来源于财产申报制度等一系列“阳光法案” ,其在客观方面的要求即“说明义务”也与宪法及刑事司法原则是一致的 。
作者 陈小明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43-145,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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