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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日起外国保险公司驻华机构审批简化 从3月1日起,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将改名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其在华机构的延期也将不再需要保监会的审批。中国保监会日前颁布了修改后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将“外资“改为”外国”,使名称更加规范化,因为只有当外国公司进入国内市场后,才能称为外资。而新《办法》中首次明确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和简化审批条件等规定,则表现了保险监管部门自我约束方面的提高,以及对待外国保险机构更加开放与和善的态度。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2004年第2期15-15,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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