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新《语文教学大纲》的共同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审美欣赏、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发展智力,使其身心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在实施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原则的过程中,教师应创设情境,彼此渗透,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去感知美,提升其对美学的认识,从而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24-24,26,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