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应确立语文教学与美育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新《语文教学大纲》的共同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审美欣赏、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发展智力,使其身心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在实施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原则的过程中,教师应创设情境,彼此渗透,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去感知美,提升其对美学的认识,从而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
机构地区 锦州医学院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24-24,26,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