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12月12日,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的食品“反恐”条例——《食品企业注册管理条例》、《进出口食品预先通报条例》开始实施,有关人士预计将对中国3000家食品出口企业造成直接影响,1万家食品生产企业造成间接影响,这其中也包括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我国是美国第二大水产品进口国,2002年我对美水产品贸易出口额达8。1亿美元,美国出台的二个新条例因实施范围广、手续繁杂、措施严厉,必将对我国水产品正常出口造成冲击,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如何积极应对,为此本刊特约国家水产品质检中心主任李晓川先生就相关问题撰文,以期对水产品出口企业有所帮助。
出处
《中国水产》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8-11,共4页
China Fish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