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一种似乎介于合法、不舍法收入之间的不正当收入,学界称之为灰色收入。当前,社会上灰色收入问题已相当严重,群众深恶痛绝。而在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灰色收入问题均未形成科学的界定和法律规制。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有益的研究,在对灰色收入科学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对其表现形式、社会危害性、实质及产生根源的剖析,得出我国现阶段必须对灰色收入现象完善刑法规制,遏制灰色腐败的结论。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