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10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从1999年3月开始启动立法工作以来,该法历时四载、增删数次而且经过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三审才得通过,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证券投资基金法》是继1998年颁布《证券法》之后证券市场又一部重要法律,就法律效力的优先性来说,其地位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或有关部委颁布的部门规章之上,这部法律对于迅猛发展的基金业以及整个证券市场的意义都将不同凡响。
出处
《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
2004年第2期69-71,共3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 & High-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