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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政府出台政策整治水泥生产企业 政府出资补偿 立窑水泥“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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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到2005年年底,广东东莞市将再没有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粉磨企业除外)。48家即将退出的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可获得由政府财政支付的补偿资金。补偿的标准为:因退出的时限不同,每1万吨年生产能力补偿40万元到80万元。
作者 张红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建材专刊)》 2004年第2期37-37,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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