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化即法制现代化,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关键是法律观念的现代化。法律观念是立法的基础、司法的前提,是法治化必要的思想和心理条件。但由于我国的传统习惯和社会主义法律发展史的曲折经历,法律至上观念一直较淡薄,势必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制约我国的法治建设。本文从法治化的内涵要求及中国法律观念的历史、现存状况出发,论述了法律工具主义意识对中国“体制型”法治发展的阻碍,并提出法律至上观念的内涵及培育方式。
出处
《行政与法》
2003年第6期23-24,共2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