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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视现场生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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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视的本质是多因素的有机统一。如果从传统的影视关系来看,电视是映像艺术家族崭新的艺术载体,是电影艺术的另一种表现和存在方式;如果从广播延伸的传媒特性看,电视则是对只有声音的广播、只有文字的报刊的一种图像补充;如果从文化休闲角度看。
作者 蔡贻象
出处 《电影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49-53,共5页 Film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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