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 ,作为“中间协调层”的社团日益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学界的关注。学界普遍认为社团有利于克服官僚化所带来的诸多弊病 ,并对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及时予以回应。而 2 0 0 1年到 2 0 0 2年间 ,围绕“假球”、“黑哨”等事件 ,中国足球协会也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以西方法律社会学中的反思法理论为背景 ,以长春亚泰诉中国足协为个案 ,对现代社团治理中所遭遇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审视 ,使我们在对反思法理论有一个深切感受的同时 ,也为我国的社团治理提供几番别样的思考。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4年第1期130-134,共5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