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中银行能否做为“第一受益人”的评析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4年第2期49-49,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
1徐菲,段合军.从抵押住房保险纠纷透视中国保险业[J].上海保险,2002(4):14-16.
-
2殷学强,王永.金融消费者在“银行卡”使用中面临的风险及对策——以新疆塔城地区银行卡业务发展为例[J].金融发展评论,2011(7):135-138.
-
3牟新延.提前还贷别忘了退保险[J].农业知识(百姓新生活),2010(6):50-50.
-
4刘万玉.可转让信用证的法律问题初探[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3(3):13-15.
-
5张演亮.有关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J].保险研究,2011(5).
-
6黄如明.推行抵押、担保贷款的难点与对策[J].上海金融,1989(9):15-16.
-
7叶盈希.银行抵押贷款逾期处理抵押品的相关会计核算[J].财会月刊,2011(7):28-29. 被引量:2
-
8吴海峰.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2):56-62.
-
9陈卫华.一则转让行擅自删除原信用证条款纠纷案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6(10):74-77.
-
10廖莎.不可抗辩条款的解析以及在我国的适用——由保险案例引发的思考[J].中国保险,2012(5):49-51. 被引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