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但我们审视这个“框架”时,不难发现,这仍然是发育程度较低、不健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与我们所希望建成的较为完善、趋于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较大距离。主要的障碍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深层体制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这些体制性的障碍,就是横亘在我国在本世纪头一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路上的一座座关隘和一个个瓶颈,严重地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10年后的今天,十六届三中全会将要发出突破体制性障碍的号令,这将又是中国改革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和一个新起点,是中国为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啃硬骨头”的阶段。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么,我们在哪些领域还残存着体制性障碍?每个领域又面临着一些什么样的体制性障碍?本刊经过对大量的专家学者的采访整理,为之梳理一二。只有厘清头绪,我们才能更加清楚这些问题为何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才能更加体会到突破这些体制性障碍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意味着什么,也才能更加深刻地领会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突破体制性障碍的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并积极主动地“参战”。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9期4-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