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银行体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实行二级银行体系.国家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是该国的中央银行,为银行体系中的一级银行,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银行体系的最高级别银行.其他所有银行为银行体系的二级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央行是实行垂直领导的集中统一机构,管理机关是董事会和经理委员会.央行组织机构包括总行、各分行、代表处和其他下属组织.银行则以封闭型股份公司的形式成立.
出处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
CSSCI
2004年第3期29-29,共1页
Russian Central Asian & East European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