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透视第四次修宪三大焦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3年12月23日下午3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讨论程序,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国修宪由此正式进入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根据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建议后将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提请明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这将是宪法这部国家根本大法21年来的第四次修改。
出处 《民主》 2004年第2期13-13,共1页 Democracy Month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