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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资委和财政部公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3年12月31日国资委和财政部发布第3号令,颁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刘红
出处 《国际石油经济》 2004年第2期8-9,共2页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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