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世界上众多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是以环境技术法规的形式出现的.而我国长期以来套用产品质量标准的形式,来建立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并按产品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环境标准管理,使我国环境标准长期不能和国际上通行的环境技术法规接轨.我国在加入WTO后,要在一定时期内与国际全面接轨.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完善现有的环境技术法规体系,加强完善环境标准工作,适应国际通行的要求和我国保护环境监督管理的需要.
出处
《化工质量》
2004年第1期40-40,共1页
Quality for Chemical Industry